在我市农村,有一批青年致富带头人,他们不是“农民企业家”“职业农民”也不是高科技人才的普通职工,而是有很强创业热情和带头致富能力的新农民。他们有的经营着自己的小企业;有的种植着自家的大棚;还有更多的是承包了村里10亩以上土地的大户,成为了引领乡亲们致富的带头人。为进一步发挥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头雁”、“排头兵”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团市委、市青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组织开展了第一届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经过层层推荐和评审,评选出第一届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10名。 1、评选对象 1.评选对象:团市委、市青联重点扶持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凡在乡村中有较强创业能力的农村年轻新型职业农民家庭成员和农民合作社社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致富带头人或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经历的农民企业家、科技示范户等都可申报。2.评选范围:在我市范围内无不良记录的农民工和复员退伍军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职工(含大学生村官、村“两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包括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和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成员。3.推荐条件:有较强的引领示范能力和带动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4.候选人要求: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大专以上学历。 2、推荐条件和标准 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的选拔条件和标准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农村,有较强的带头创业能力,带领群众致富成效显著,在全市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动员能力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申报材料(见附件) 1.《昌黎县首届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推荐表》;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有条件的还需提供有关材料。 4、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是共青团组织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推进精准脱贫的具体举措。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标准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要广泛宣传、深入挖掘优秀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广大青年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团委要结合实际情况与当地村(社区)两委一道采取推荐评选的方式进行提名推荐,认真审核参评人选条件,保证参评对象不存在明显缺陷和错误,保证报送信息准确有效。团市委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团委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确保评选标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做到发现一批、树立一个典型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