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方对内陆水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农民将有4个月不能从河里捕鱼捞虾,你怎么看?
禁渔期,主要是指**规定的禁止或者**捕捞水生动物的时间段!不单单在中国,各个临海国家以及国内有江河湖泊的内陆国家,都有法律法规形式的大同小异的禁渔期规定! 禁渔期多为春、冬两季,旨在保护各类水生动物的繁殖和越冬,从而有利于增殖渔业资源! 在我国,因为地理条件和气候类型的不同,禁渔期由各省市自治区的渔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相应的禁渔期规定!时间长短、月份都有差异! 禁渔期的实行,主要因为自然界提供的渔业资源有限,过度的捕捞会加速资源的匮乏!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新闻,沿海渔民出海打鱼,现在跟以前比起来,很多鱼类虾贝等,单从重量上来说,个头越来越小,渔民的收益也越来越低! 这里面一有现代生活消费水准的提高带来的美食享受引起的供不应求,可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二来也是人们对于水生生态系统的破坏,毕竟很多非正常死亡的鱼类,多死于“海洋垃圾”! 禁渔期的规定,这是能够保护各类水生动物有效繁殖以及幼苗可以正常生长的有效措施,长远的看更是可以让渔业延绵不绝的必须的法律管控!
法律法规只是强制性的管制,像这种涉及到自然环境与资源浪费的事情,还是从内到外的自觉遵守才好! 在我们这村里有条小河,天暖时节不乏各类鱼虾,记得小时候那会儿经常看到村里的“捕鱼达人”,手段不一,或炸或电或网捞!那会儿还只为一解口馋! 后来因为市场对于野生鱼虾的需求,还有沙场等工业场所或者居民往河里乱丢垃圾的不断累积,现在几近灭绝! 有地方对内陆水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农民将有4个月不能从河里捕鱼捞虾,你怎么看?我认为这是个好事,四个月的休渔期,有利于鱼类的生养休息。 特别是近些年,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先进的捕鱼设备层出不穷,人们为了获取更大的鱼获,往往是连一条小鱼都不放过。给渔业资源带来了毁灭性打击,致使以前许多曾经鱼流成群的河道,现在空空如也。 记得小时候,在还没有电鱼机的时候,家门前的小河,鱼可多了,什么虾米、螃蟹、小杂鱼多了去,而夏天就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一帮小孩天天守在小河里抓螃蟹、摸鱼,看谁抓的多。只到后来,出现了电鱼机,小河里的鱼和虾越来越少,甚至不见了踪迹。河还是那条河,只是河里的鱼已经不见了。 我认为对内陆水域实施四个月禁渔期制度,是完全可取的,保护内陆水域的渔业资源人人有责。是的,四个月禁渔期可能会损害部分渔民的利益。但是在内陆渔业资源越来越少的今天,我认为设定禁渔期非常有必要了。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设定禁渔期佷有必要,而对水资源污染的治理,同样势在必行,水资源污染对鱼类的**、**作用,比渔民的危害更大。我们不能只禁边,放一边,**其下,才有可能逐步恢复曾经消失的鱼群。 有地方对内陆水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这是好事,而且是必须实施的措施。虽然农民将有4 个月不能到河里捕鱼捞虾,但从长远发展看,每年实施禁渔期,有利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受益的还是渔民。 一、禁渔期制度的实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禁渔期是多数鱼类的产卵期和育幼期,实施禁渔期制度,是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修复天然水域渔业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无论是海洋还是内陆河,目前都面临着过度捕捞的问题,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人们的捕捞作业早已经改朝换代,捕捞工具不断的升级,这在提高渔民的工作效率,提高产量的同时,也导致了河里的鱼受到了过度的捕捞,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二、从短期看,农民一年当中有4个月的时间里不能到河里打渔,利益好像是受到了损失。但从长远看,如果我们不实施休渔期,让鱼类有时间休养生息,有机会繁殖,保证河里的鱼类生态系统能够正常的发展。通过禁渔,防止人类过度的捕捞,大家都在无度的捕捞,最终水里的鱼必将越来越少,最终到了无鱼可捕的时候,受害者还是渔民自己。 三、目前还有很多人对实施禁渔的制度不理解,认为这导致了农民不能捕鱼,有的人甚至还以身试法,偷偷的到河里捕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更不能有这种错误的行为。因为,根据《刑法》340条的规定:“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弄不好,一不小心,有关部门请你去喝咖啡,那就麻烦大了! 我是愚人跳农门,喜欢我的观点请赞和关注! 有地方对内陆水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 农民将4个月不能从河里捕鱼虾,你怎么看? 禁渔期,渔民叫禁捕期,休鱼期。 禁渔期是鱼类繁殖的季节,这四个月的时间从产卵到看见鱼苗,4个月的时间一点都不长。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四大淡水湖之一的太湖、洪泽湖就开始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制度是为一个鱼类的种群,不被灭绝,好好的休息,安静的去繁殖后代。人们才能吃到味美的生态鱼。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对黑龙江省的调查,虽然东北各省都有相应禁渔期制度,然而过度捕捞依旧严重,在禁渔期的时候还有很多人在偷捕。目前,东北的主要河流渔业资源现状令人担忧。拿松花江来说,三花一岛,之首的纯野生的鳌花鱼,非常有名但是现在基本上看不见了,比较大的家鱼也踪迹难寻了。 我认为除了钓鱼不应该禁止外,对电鱼毒鱼网鱼都应该实行全年禁止。因为钓鱼,能钓到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不会对鱼类的生长个繁殖造成影响。毕竟鱼类的繁殖速度是很快的。而且钓鱼所投放的饵料,会给鱼类的生长提供大量的食物,有利于鱼类的生长。另外也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健康的休闲游乐方式。所以我认为不应该禁止。而电鱼毒鱼都会对鱼类造成灭绝性打击和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恢复性伤害。所以我认为应该全年禁止。网鱼因为捕捞量大所以应该在产卵期禁止。建议各位领导认真研究决定,不要什么事情都一刀切。 这是好事,正能量,保护生态,**幸福。 禁渔期间可以禁止全国各种企业向自然水域排放影响鱼类生活的污水吗?能就禁吧!不能禁也只是脱裤放屁 首先更正一下是渔民不是农民,他们之间是有区别的!这从农业农村部对待渔民和农民的扶持力度就可见一斑,不相信可以要农业农村部的官员们自己说,可以从衣食住行几大方面全面比较一下。 作为一种制度,考核的内容无非是合理和不合理两种情况,或者说是合法与不合法两种情况。 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如果是国家为了战争考量需要实施,或者为了生态治理需要实施,或者是其它利国利民的需要来实施禁捕那就完全合情合理合法,我们应该坚决支持。 如果实施禁捕只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不顾农民的死活,那么我们就应该坚块反对。 农民作为国家的一份子,既有享受国家赋予的各种权利,又有尽到自己该尽义务的责任。所以对于您提的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去理解它,对的我们坚决支持,错的我们坚决反对。 作为水生动物的鱼类!它在一年的生长期当中已有繁殖后代的时期,经过一个冬天的休养后,春天到了大量进食后孕育了一腹的卵了! 我想作为一个垂钓爱好者(我已是千万垂钓者中之一),应该尊重世间万物的生存规律,如果年少懵懂可以谅解!如果到了一定年龄、有了多年钓龄,我们更应该自觉保护它们的自然生存法则,毕竟我们不是靠钓鱼而生存!钓鱼它只是一个人的爱好!我们应该是把钓鱼看做或是当做钓娱来对待!凡事有个度!不要以钓多、钓大为荣誉!对于野钓留大放小、珍稀物种、特大、有卵的放流,外来物种坚决灭杀(这个是我对自已定下的野钓法则)。 每年惊蛰后,清明前是鱼类产卵的高峰时段我们可以参加其他爱好行动!我们的先辈善有“不食三月鱼;不打三春鸟”的警言,那它肯定有道理的!作为野生物种渐渐消失的今天我们更应该遵从。 让来年或以后的垂钓有更大的乐趣!每个野钓爱者更应该做出努力,让人和自然更加和谐共处,让野钓更加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