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基地如何申请,芜湖创业孵化基地

2023-10-20 10:58| 发布者:网赚吧顾问| 查看:10| 评论:0

摘要:人民网熊安3月20日电(石云娟)记者从熊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获悉,《河北雄安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办法》规定了创业实体的认定与管理、变更、运营管理、准入条件、退出管理 ...

人民网熊安3月20日电(石云娟)记者从熊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获悉,《河北雄安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办法》规定了创业实体的认定与管理、变更、运营管理、准入条件、退出管理、指定创业孵化基地的监督管理、退出机制和资金补贴管理等。

《办法》规定,依法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确认能够为创业者提供经营场所及相关创业服务、具有完整组织体系、进入退出机制、拥有运营管理团队的实体或运营公司,可以成为创业孵化基地。

根据《办法》,申请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经营或管理单位是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提供相关创业服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有6名以上创业指导专家团队;有相应的供电、供水、供热、消防、通讯、网络等生产生活基础配套设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同时,新的区级企业孵化器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可容纳不少于40个创业空间;县级企业孵化器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可容纳不少于30个创业空间。无论是新的区级基地还是县级基地,作为孵化基地的场地使用期限不得少于3年,创业单位一次性入住率不得低于50%,场地产权清晰或租赁合同明确,使用期限内不得改变用途。

拟申请企业孵化器基地认定的,可根据基地等级向新区公服务局或县人民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河北雄安新区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相关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消防报告等。基地建设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投资主体、机构设置、综合服务、管理体制等。在职管理咨询人员、创业指导专家。

经调查审查合格的,授予“雄安新区指定创业孵化基地”牌匾,颁发创业孵化基地证书,并报新区改革发展局(县级基地为县财政局)备案,向社会公布。

对已经认定并提供正常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1.根据入驻孵化器基地的创业实体数量,给予孵化器基地管理服务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4000元(不足一整年按实际落户天数计算),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2.已入驻指定企业孵化器基地的创业实体,正常运营满6个月的,孵化器基地最多给予3年的一定额度场地租赁补贴和物业水电费补贴。场地租赁补贴标准:每天每平方米2元(不足2元的实际补贴);物业公用事业补贴标准:各创业单位物业费、水费、电费之和不得超过1000元(低于实际补贴1000元)。创业实体超出上述补贴的,需要向孵化基地支付差额。

《办法》还规定,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或县人民社会保障局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运营、为基地内创业实体提供的综合服务、孵化效果、示范作用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有下列九种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资格: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一年,未开展创业孵化工作;企业的经营管理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指定的企业孵化器基地的运营或管理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办理指定鉴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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