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向创业组织注册地所在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诚信授权书; 5.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确认1.区就业促进中心应在受理申请后,按规定完成对申请人担保政策辅导、身份资格确认等初审和推荐工作。 2.经办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 (三)风险评估1.市担保中心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区就业促进中心提供的贷款申请文件后,按规定对申请人所办创业组织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贷前检查,出具贷款项目财务分析报告。 2.经办银行根据贷前调查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对贷款金额和期限提出贷款意见。 (四)担保审批1.市就业促进中心对区级贷款受理情况进行复审。 2.市担保中心应在收到相关贷款材料后,按规定对贷款担保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办理担保手续。 (五)银行放贷经办银行应在收到市担保中心担保意见后,按规定办理签约、放贷手续。 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经办银行、市担保中心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对其经营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按要求报 送财务报表。温馨提示:社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部分,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微信关注上海本地宝公众号(),输入框回复创业补贴,获取上海创业一次性补助条件/材料/流程,上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材料/流程等实用资讯!回复更多关键词,获得更多资讯! 相关阅读 |